沒虐童罪 難保護孩子

沒虐童罪 難保護孩子

【話你知】
內地有「未成年人保護法」,但該法自2007年6月1日生效以來從未有效執行過,相反未成年人受虐被侵害事件不斷,除今次事件外,過往還發生過單親女嬰因母親疏忽照顧被活活餓死、9歲小童被收養他的繼父母暴打致傷等,均震驚一時。

故意傷害罪量刑輕

事實上,內地只有虐待罪沒有「虐童罪」,且虐待罪限於家庭生活成員之間,非家庭成員虐待如老師虐待學生、其他成人虐待幼童,多以「故意傷害」或「尋釁滋事」究責,因量刑較輕,故對小童權利保護相當乏力。
反觀美國、新西蘭、德國等國對虐童行為有特定罪名,法律對身心傷害等有明確界定,一旦觸犯有關法律,施暴者和監護人都將面臨重罰。有美國華人家庭因對孩子管教過嚴,成為被告,最終被裁定剝奪監護權、失去孩子。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