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股不同權」(又稱WVR)第一輪諮詢總結上周五出爐,結果預料之中。反而港交所把早前收到的意見書,全部公開晒上網,公眾可詳閱每間機構贊成或反對WVR的理據,字裏行間頗值得細味。
例如作為WVR的「鼻祖」、一直沿用AB股制度的太古(019),竟動用三間子公司去遞交同一份意見書,用盡手上四張公司票,措詞強硬地力撐港交所應准許所有上市公司使用WVR,話如果港交所企圖在WVR公司加上特別限制,是逼股東放棄自身權利,是「剝奪」(expropriatory)。太古仲話,無人逼投資者去買WVR公司,做得公司股東,即同意其公司章程,包括股份應唔應該有不同投票權,港交所不應插手。既得利益者的嘴臉,在今次事件中表露無遺。
而李嘉誠的長和(001)亦有去信港交所。一開始雖話「一股一票」為香港企業管治中重要一環,理應維持,但轉過頭又留下尾巴,說應否有特例、如何設限,需各界再作討論。不過。長和在信中曾兩次提及,港交所有必要平衡「新上市」及「已上市」的公司利益,要讓兩者可在同一水平線上競爭(a level-playing field),一視同仁。海迪個人演繹,與其說長和反對WVR,其潛台詞會否係:「WVR?得,如果新上市做得,我哋都要得囉!」
海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