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報告】
希臘(圖)跟三大債權人的談判露曙光,歐盟委員會昨天就發表進一步加強歐元區基礎報告,提議10年內成立歐元區財政部,對成員國的財政預算有共同決定權,並分擔成員國的風險,避免讓歐債危機重演。
共同決定成員國經濟政策
這份題為《完成歐盟經濟及貨幣統合》的報告,由歐盟委員會、歐洲理事會、歐洲議會、歐元區和歐洲央行共同簽署通過,對未來歐洲一體化策略作出調整,認為要「迅速解決」現時歐債危機有必要徹底改革,確保歐元作為一種政經項目能有「持久、公平和民主合法基礎」。
報告雖沒提到希臘去留問題,但強調歐元區成員國一次過放棄本國貨幣,改用歐元,在邁向真正經濟及貨幣一體化過程,須由過往經濟決策由本國政府根據歐盟規則和指引行事,改為進一步主權分擔決策,即長遠目標是成立「歐元區財政部」,逐步對各成員國財政預算和經濟政策有共同決策權。
報告建議各成員國短期成立一個以荷蘭或比利時模式為基礎的「國家競爭局」,監察生產力、工資談判、就業和持續退休金制度。歐元區還會成立「財政穩定基金」及「歐洲存款保險計劃」,協助受財赤困擾的成員國,避免政府因銀行危機而陷入財困。
路透社/彭博社
歐洲經濟整合措施
即時措施(2015-2017)
‧成立歐元區「國家競爭局」
‧強化執行財政預算的紀律
‧着眼就業及社會保障的表現
‧加強經濟政策的協調
‧就銀行單一清算基金成立過渡期融資機制
‧落實執行銀行單一清算基金的紓困措施
‧成立歐洲存款保險計劃
‧改善歐洲穩定機制的直接銀行再融資活動
‧強化歐洲系統風險局的機制
‧成立歐洲財政預算局,評估各成員國的財政預算案
‧修訂全年預算案檢討,以便對整個歐元區進行全面評估
‧推出資本市場聯盟
‧強化各成員國國會對財政預算檢討的控制權
‧強化歐元集團,可能成立一個全職的主席職位
‧在類似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等國際機構成立歐元區代表
‧將當前危機措施融入歐盟法例
完成歐洲貨幣聯盟架構(2017-2025)
‧對歐元區成立宏觀穩定機制
‧將歐洲穩定機制融入歐盟法例構架
‧成立歐元區財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