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踩風火輪險撞車 無牌行走馬路可判囚

男子踩風火輪險撞車 
無牌行走馬路可判囚

【本報訊】一名中年漢,昨晨踩着俗稱「風火輪」的電動單輪車,在油麻地馬路飛馳,更一邊踩、一邊玩手機險象環生。有市民將其違法過程拍下片段放上網,不少網民批評他玩命,罪加一等。有大律師稱,所有電動車輛在路面行駛要向運輸署領牌,違法者一旦被捕可被控無牌駕駛及被判入獄。
記者:彭國華

男子在油麻地馬路踩風火輪,險象環生。讀者提供圖片

記者聯絡拍攝片段的黨先生,他稱昨晨10時許與家人駕車往九龍灣啟德郵輪碼頭,途經麗翔道時,突然見一名中年漢踩着風火輪,沿巧翔街駛出麗翔道,朝渡船街右轉駛往西九龍走廊方向。

拿出手機把玩

黨稱當時正下雨及車輛流量多,只見該風火輪漢在路中左穿右插,更在褲袋拿出手機把玩;有經過私家車不停響號示警。
過程中該名踩風火輪男子險被一輛的士撞到,「佢唔平衡,好容易撞到其他車。佢仲擋住係架的士前面,架的士等咗佢一陣,大約2至3秒,先至開到車」。
黨稱,第一次見有人在馬路踩風火輪,形容對方在玩命,隨時危害自己亦連累他人,遂拍下片段上載互聯網聲討。有網民表示在公眾場合踩風火輪已犯法,在馬路行駛是罪加一等。
大律師陸偉雄稱,事件中男子所踩的風火輪屬電單車類的電動車輛,需要向運輸署申請及領牌後才可駕駛,否則即屬違法。一經被捕可能觸犯交通條例被警方落案控告無牌駕駛及沒有第三者保險駕駛等,最高可判罰款10,000元及入獄12個月。
風火輪早於2011年在美國推出,最高時速16公里,充電1小時可行走40公里,它內置陀螺儀,駕駛者身體重心向前傾的幅度越大,車速越快,如要煞車身體向反方向擺動即可,近年在台灣及內地頗流行。

俗稱風火輪的電動單輪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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