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南丫海難揭發海事處錯漏百出,警方拉錯智障男,有關部門都遲遲不肯道歉。律政司檢視56個普通法司法管轄區的道歉法例後,建議本港亦制訂《道歉法例》,法例涵蓋全面道歉及適用於政府官員,政府於今日起公眾諮詢6個星期至8月3日。
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今日討論制訂《道歉法例》,律政司提交的文件指現行法例未有對「道歉」作出法律定義,法庭不會因為在事故中犯錯一方作出道歉,便判該人有法律責任。但社會普遍認為道歉會自動構成承認過失或法律責任,令犯錯者因法律風險不願道歉。
建議涵蓋政府
律政司建議本港制訂《道歉法例》涵蓋「全面道歉」,表示道歉者承認法律責任或過失,又建議訂明道歉不會影響保險合約效力。律政司又建議法例適用於政府,以及民事訴訟和紀律處分程序。
不過,律政司認為制訂《道歉法例》雖可鼓勵犯錯者與受害者坦誠對話,緩和雙方緊張關係並承擔責任,但擔心會助長言不由衷和經盤算的道歉,若道歉者最終被裁定無罪,將打擊公眾對法院的信心。
協助智障男家屬的工黨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支持制訂《道歉法例》,「就算道咗歉,保險仍然受保,政府就唔會再以賠償問題而唔肯道歉,亦希望政府日後如果做錯嘢,就應該立刻道歉承認錯誤,唔好再三拖延」。
■記者謝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