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愛滋傳聞 黎芷珊致歉

寫愛滋傳聞 黎芷珊致歉

【本報訊】藝人黎芷珊日前在《晴報》專欄撰文,指從朋友口中得知有菲傭懷疑與13及14歲少主性交,令少主患愛滋病,惹網民熱烈討論。黎芷珊昨回應《蘋果》時承認不知朋友從何得悉事件,也不認識涉事家庭,堅稱事件真確,但就事件引起迴響致歉,稱無意抹黑菲傭。有外傭中介批評事件未經證實便公開,做法「過份咗啲」。
不過,衞生署昨回覆查詢時稱,過去5年只接獲5宗13歲或以下愛滋病新增個案,其中4宗是透過母體感染,1宗未確定傳播途徑,也沒有14至15歲感染個案。
黎昨稱事件是個多月前從朋友口中得知,不知何時發生,但堅信是事實,不願再求證,「唔想再喺事件上糾纏,我都冇諗過反應咁大,要講聲唔好意思,對唔住。」她指原意是想提醒家長不應太依賴外傭,至於是否有抹黑菲傭,「呢個係個別事件,我冇話全世界菲傭都係咁,都聽過有菲傭好好嘅」。她又指曾有報道揭發菲傭與僱主性交。

黎芷珊堅稱事件真確,但不願再求證。 資料圖片

僱傭中心斥無求證

得成僱傭中心董事總經理廖翠蘭不相信亦從來未聽聞過類似事件,指一般規定12歲或以上異性少主不能與菲傭同房,「如果未證實講出嚟,真係過份咗啲,當事人又冇投訴」。
律師梁永鏗指若有人發表針對某種族言論或構成種族歧視,「要視乎佢有冇用到叫人唔好請菲傭等帶有歧視嘅字眼」。
■記者鍾雅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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