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振聰向律師行索償逾3億

陳振聰向律師行索償逾3億

【本報訊】因偽造及使用虛假遺囑而被判囚12年的商人陳振聰(圖),在2010年遭稅局追收23項物業稅及兩項利得稅,共3.47億元。陳振聰月前入稟指控當年為他處理評稅的律師行專業疏忽,向對方索償,惟陳遲遲未有提交申索陳述書,遭律師行申請撤銷案件。案件昨開庭時,陳一方才表示已預備好陳述書。而據了解,陳的索償金額逾3億元。
代表陳振聰的律師昨指,可即日提交申索陳述書,故聆案官在雙方同意下,下令陳在昨4時前提交陳述書,否則法庭會撤銷案件,並下令陳一方支付2.5萬元訟費。
陳振聰因被指從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收取逾20億元風水費,遭稅局追稅。陳指被告高李葉律師行在2010年2月至7月間,代表陳處理課稅評核時疏忽、違約及違反責任。
案件編號:HCA597/15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