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跌斷腳要求法團賠500萬

婦跌斷腳要求法團賠500萬

【本報訊】中風後要靠輪椅代步的六旬婦,聲稱所住大廈有裝修工程,導致出入口樓梯有沙石,令她從十級樓梯跌下,跌斷左邊大腿骨,須住院兩個月。她稱大廈業主立案法團疏忽,向法團索償500萬元。案件昨在高院開審,原告一方指大廈有閉路電視,但法團稱案發前兩日將閉路電視拆下維修,案發後才裝回,故沒拍下意外經過。
原告毛美菊(68歲,圖)於2009年10月7日在荃灣安康大廈出入口的樓梯跌倒受傷,事後已搬往愉景新城,昨由兩名女兒及工人陪同到庭。她早於2002年中風,左邊身軟弱無力,也曾多次跌倒,其中兩次要到急症室,2010年7月再次中風。
辯方否認當日地上有沙石,反指是原告腳軟跌倒,又指原告現時的狀況,是兩次中風所致,即使要賠錢,也只會賠償21萬元,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PI457/10
■記者梁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