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退膛 MP5衝鋒槍走火灣仔警總牆壁中彈

警員退膛 MP5衝鋒槍走火
灣仔警總牆壁中彈

【本報訊】警隊再發生MP5衝鋒槍「走火」事故,一名隸屬港島總區衝鋒隊的警員,昨凌晨在灣仔警察總部槍房交回一支MP5,其間退膛時疑意外走火,發射一發子彈;幸流彈沒打中人。有槍械專家質疑人為疏忽肇事,警方已展開調查。
記者:李家傑

現場為灣仔軍器廠街3號警察總部的港島衝鋒隊基地。昨凌晨近4時,衝鋒隊一名男警員執勤後,在退彈入彈區交回一支MP5。他退膛時突然「砰!」一聲槍響,疑意外走火。消息指,該男警在交槍前約2小時,在港島處理一宗解款車交通意外,持槍到場戒備。當時下着大雨,他連人帶槍及其他裝備被淋濕。

專家料人為疏忽

事後他返回基地,即抹乾佩槍及裝備,並退膛交槍,豈料發生走火事件。現場消息指,當時子彈射向牆壁,流彈未有傷人。據知,按警方程序衝鋒隊每次出勤時會向槍房領槍,並將彈匣插進槍內,然後放入槍袋擺放警車上,到使用時才上膛。持槍戒備需否上膛,由小隊指揮官視乎環境作出決定。
港島總區行動部正跟進案件。警方重申,警隊就裝備的保管及使用有嚴格的規定,如證實有人員違規,定必嚴肅處理。香港射手聯會創會會長黎永權則稱,MP5甚少因機械故障走火,「全世界唔同部隊都用緊呢款槍,拋咗落沙度、浸喺水或泥漿度,一攞起手都即刻用得,唔會話落大雨淋濕就走火」;相信走火不排除涉及人為疏忽。
黎永權估計警員只退出彈匣,沒有拉動上膛杆,彈室仍有一顆子彈;或有拉上膛杆,但退彈勾失靈沒勾出子彈,導致警員扣扳機清空時射出子彈。今年2月16日,新界南總區警察總部一名衝鋒隊男警員,於當值檢查槍械及入彈時,其MP5也意外發射一發子彈,無人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