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有不少中介公司會四出搵客借錢,再轉介銀行或財務公司賺取佣金;部份不法集團更編造不同理由,誘騙市民交出個人資料及簽署借貸文件,藉此敲詐巨額顧問費。
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指,每年平均接獲8至10個業主誤墜類似騙局的求助,「呢啲中介公司會作好多理由,例如金管局收緊條例,要做壓力測試,呃你上去交個人財務資料同簽文件」。他指這時所簽的,很大機會是借貸合約或其他財務評估的文件。簽署後中介公司會借此敲詐數以十萬元計的顧問費。
利誘銀行職員洩客戶資料
佘指礙於市民已簽文件,又或住址被對方掌握,擔心被滋擾,大多息事寧人付錢了事。至於這些公司為何會事先擁有市民資料?佘稱,香港雖有私隱條例保障,惟不少公司仍轉售個人資料,有價有市。
業內人士指,這些專營資產顧問的中介公司在10多年前出現,為銀行及財務公司尋找借貸客源,從中賺取貸款額8至10%、或向銀行分拆貸款額3%作佣金。部份員工離職時順手盜取客戶資料。另外,中介公司也會透過拆佣利誘銀行職員外洩客戶資料。他指近年有中介公司為逃避警方追查,索性於深圳及廣州設電話中心,用「3字頭」電話號碼打出,扮銀行職員行騙。
■記者李雅雯、梁御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