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移民台灣又有新途徑。台灣政府為刺激經濟,月前規劃推出「創業家簽證」,吸引海外人才到台創業,台灣內政部前日更通過修正草案,增列港澳創業人士申請到台居留條件,獲准連續居留5年者,更可申請定居,入籍台灣。有關條文須送交台灣行政院審核,預計月底正式發佈及實施。
繼去年放寬港澳僑生畢業後留台條件,台灣內政部於11日通過「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修正草案,新增與創業有關條文。台灣經濟部昨表示,申請者須符合幾項條件,包括獲台政府認可之國際募資平台,募資額達200萬新台幣(約50萬港元)、承諾進駐創新創業園區、持有產品專利或曾獲國際大獎等;已抵台成立新創事業及投資100萬新台幣(約25萬港元)者,也可申請簽證。
獲批簽證人士可居留台灣1年,後依業績可申請延期居留2年;獲准居留連續滿5年、每年留台居住183日以上者,可申請定居,正式入籍台灣。有關修正草案須送往台灣行政院核定,台灣經濟部預計最快6月底公佈細則,正式實施。
■記者朱雋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