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直聲稱尊重新聞自由的特首梁振英,昨透過特首辦新聞統籌專員馮煒光去信《蘋果日報》,就昨日「蘋論」批評梁振英在雨傘運動中縱容暴力團體衝擊和平佔領的學生及市民,指是毫無根據,並聲言梁振英保留一切追究權利。
記者:麥志榮
昨日由盧峯撰寫的「蘋論」〈特首普選成空罪在梁振英〉批評梁振英在雨傘運動中拒絕對話,一味鎮壓:「梁振英還鼓勵一些團體以暴力衝擊和平佔領的學生、市民,令不少人受傷以外更令社會內部嚴重撕裂分化,到現在還沒有任何修好緩和迹象。」
不滿「蘋論」指鼓勵暴力
馮煒光昨去信《蘋果》總編輯陳沛敏,要求盧峯及《蘋果》「公開說明梁振英如何鼓勵哪些團體在何時何處以暴力衝擊和平佔領的學生、市民」。馮又指有關指控極為嚴重,毫無根據,「梁振英先生保留一切追究的權利」。
《蘋果》主筆盧峯表示:「梁振英冇譴責施襲者,又冇加強措施有效制止襲擊,可算變相鼓勵。」對於梁聲言追究,盧峯表示政治評論風險比以前高,自己不是第一個、也恐怕不會是最後一個「可能被追究對象」,會以平常心面對。
陳沛敏表示,對馮專員稱「梁振英先生保留一切追究的權利」,希望特首能解釋具體所指甚麼。她指《蘋果》深信掌握巨大公權力的政府高層,不應動輒對新聞機構及新聞工作者作出威嚇或令人感覺帶有威嚇意味的言論或行動,否則將影響香港言論自由空間,違反香港的核心價值。
立法會議員毛孟靜轟梁振英作為特首應尊重新聞及言論自由,不應在批評他的文章中「抽一句出嚟」小事化大,而且梁振英涉縱容藍絲暴力,確實是不少曾參與雨傘運動市民的感覺。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若有人認為報章對其個人的報道有與事實不符的陳述,可控告報章誹謗;而報章亦可用「有理可據」(justification)或「公正評論」(fair comment)作抗辯理由,包括提出有關報道有事實根據及客觀意見基礎等。
2013年練乙錚在《信報》發表〈誠信問題已非要害,梁氏涉黑實可雙規〉一文,梁振英曾向他發律師信促收回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