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話當年】2001年前警員買賊贓的士稱為照顧500貓狗

【蘋話當年】2001年前警員買賊贓的士
稱為照顧500貓狗

香港不乏愛貓愛狗的人,帶寵物剪毛洗澡做按摩自然不過,但有人愛貓愛狗成癡,行為令人難以置信。2001年6月12日,曾任警員及懲教署職員的何國耀,為飼養家中逾500隻貓狗,偽造牌照駕駛賊贓的士接客25年,被法庭判入獄兩年半。

事發於2000年7月14日,兩名警員在東涌富東邨停車場巡邏,查看一部的士的汽車牌照時,發現英文書寫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字樣不清晰,警員等候何國耀到來取車,何稱自己只是租用的士的司機,警員再調查發現底盤號碼與牌照所示不符,隨即將拘捕何,其後證實該輛的士是失車。

當時紀錄顯示涉事的士1999年12月被偷,車主獲得4.7萬保險賠償。任職的士司機25年的何國耀,曾於60年代當警員6年及任職懲教署半年。他在警誡下承認,2000年初以10,000元購入賊贓的士,然後抄下同款的士車牌資料,到深圳偽造汽車牌照及電訊管理局牌照,在沒有第三者保險的情況下行駛達半年。他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處理贓物及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名,兩張虛假文書分別為電訊管理局牌照及汽車牌照。

何國耀透過代表律師求情時指,1993年開始與前妻經常照顧流浪貓狗,曾將70隻貓帶回家,及後得到有錢人捐助,在元朗長埔村成立一間動物庇護所,協助照顧500多隻流浪貓狗。他聲稱經常花時間照顧動物,以的士作動物救護車,將受傷貓狗送往獸醫治理,導致收入較同行低。

暫委法官簡達仁判刑時指責被告行為愚蠢,曾任職紀律部隊明知所做的行為違法,仍以低價購入賊贓的士之餘,甚至偽造文件企圖掩飾失車身份賺錢謀生,案情嚴重,判以社會服務令或緩刑均不合適,故判被告三項罪名入獄兩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