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古洞麒麟村一間鐵皮屋去年8月遭人用挖土機強拆,涉案兩公司及兩董事被控強行進入及縱容其公司強行進入共四罪。眾被告經審訊後昨被裁定全部罪成。裁判官認為拆屋行為無疑是暴力,辯方毫無答辯理據,判各被告罰款3,000元。
辯方指,首被告楊曉瑩(29歲,圖)任第三被告俊發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董事5年,僅以合法途徑拆非法建築,料不到因工作惹上官非。次被告黃凱斌(29歲)持第四被告盈卓物業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一半股份,是家中經濟支柱。
裁判官指從相片可見,村民何美媛(79歲)的鐵皮屋在事發後牆身倒塌、屋頂變形及木條折斷,鐵皮屋難以抵擋挖土機鐵臂的力量,這無疑是暴力,而楊、黃事前已知兩公司被告會以挖土機拆屋,故裁定各人罪成。
案件編號:FLCC410/15
■記者林綺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