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減慢這個對車用汽油市場的指控,不是甚麼新鮮事。早在競爭法草擬之前,就已有不少人指車用燃油市場存在壟斷,甚至乎當年已有說法提出要訂立特別針對汽油市場的競爭法。昨天在立法會,又有議員就汽油價格加快減慢的情況向政府提出質詢。
汽油價格加快減慢並非香港獨有現象。但一心要針對油公司的人仍然可以陰謀論地說普天之下的石油市場都有價格操控。不過事實上,汽油零售市場,也就是汽油工業的最下游位置,在世界各地都有不同的營運者;從宏觀角度看,下游市場沒有明顯被任何一家大企業壟斷,這是常識。相反,針對汽油零售市場,多數指控都是說油公司之間有一定的默契,合謀定價,以香港競爭法的術語框架,指控是油公司涉嫌違反第一行為守則,透過某種程度的協商,削弱市場競爭,而最大的罪名,當然就是損害消費者利益。
究竟油公司之間有沒有任何形式的協議?我不敢說一定沒有,畢竟哲學地說,要證明一件事不存在,幾乎是不可能的。但法理上,舉證的責任在控方,而疑點利益則歸於被告,沒有真憑實據,指控只可以停留在陰謀論的層面。可惜,在一般人的思考模式當中,陰謀論就是事實,只要認定了一個人有罪,就算找不到證據,也只是被告行運。油公司合謀定價的指控,也屬於這個層次,今時今日在世界各地,油公司都有極嚴謹的指引,避免員工觸及這個法規陷阱。
以香港的競爭法框架,就算兩家企業沒有白紙黑字的協議,甚至乎找不到任何溝通的證據,但只要在表面的行為上,有理由相信企業之間有某種默契,它們仍然有可能因為聯合行動而被檢控,除非油公可以證明,它們的定價機制背後有某種客觀方法,既沒有削弱競爭之目的,更沒有削弱競爭之效果。
昨天在立法會上,代表政府作回應的環境局署理局長陸恭蕙罕有地指政府並沒有察覺油公司有合謀,更指加快減慢是因為公眾普遍誤解原油市場價格和成品油市場價格的關係。陸恭蕙說得一點都不錯,但我也很肯定,那些認為油公司罪大惡極的人,只會覺得政府在袒護大財團。況且,經行政機關這麼一說,理論上是獨立運作的競爭委員會豈不是處於被動位置?
為何應該由蘇錦樑去回應的問題,最終會由陸恭蕙去答覆?要是從環保政策的綱領去看,「加快減慢」的油公司,應該獲政府加許才對,因為高油價正是鼓勵節能阻嚇駕駛,這些都是政府的施政綱領吧?當然,這些都是題外話,我想指出的重點是,現今這個政府根本沒有施政的方針,甚至連從前「屁股指揮腦袋」的行政機關原則也棄守,每一刻都只是在進行政治的權宜計算,所以政策與政策之間,充斥各種化解不了的矛盾,細心拆解就明白為何這個政府總是一事無成。
原油對汽油價格影響不對等
我同情捱貴油的駕駛者,但也認為汽油零售商頗為無辜。一來,在香港現行的批地機制下,幾乎所有油站,附近都必然有競爭者,也就是說,汽油零售市場的區域性競爭環境,是政府一手策劃出來。二來,香港的汽油零售價格,受入口成品油價格影響,而不是國際原油價格。兩種相關商品的價格互動,經濟學裏叫傳導機制。國際原油對成品油的價格影響,既非線性(non-linear)亦不對等(asymmetrical)。換言之,在石油行業中,上游到中游到下游的影響,並不是上游加一元,下游就即時加一元;上游減一元,下游就即時減一元。除了上中下游的不對等,也有方向上的不對等。
加快減慢這四字真言,是一個簡單的政治控訴。雖然競爭法表面上是一套技術性的經濟規管法則,但要邏輯地辯證被告是清白,恐怕公眾沒有那份耐性去聽。這也是為何一個民粹的行政機關,加上一個政治化的競爭法委員會,就足以造成營商的白色恐怖。
李兆富
獨立時事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