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滙豐發言人表示,首日(前天)因人龍太長而未有即日領鈔者,將會接獲滙豐職員通知,並安排於7月領鈔,確實日子、時間、地點未定;已領鈔者及無出現領鈔者均不可退錢。6月12日(周五)或以前的領鈔地點仍是會展及九展。
代領需提供身份證明副本
滙豐發言人表示,根據紀念鈔票申請條款及條件,申請人必須於指定的日期及時間,親到指定地點領取紀念鈔票,但由於首日部份人士人龍太長未有即日領取,決定安排有關人士可於7月領鈔。換領詳情稍後公佈。此外,若出現特殊情況(例如因意外入院)未能親身領鈔,可行使酌情權,找人代領,惟需向滙豐職員提供申請人之身份證明副本及醫生證明。
有未成年巿民向本報稱,成功抽中滙豐紀念鈔票,昨領取紀念鈔票時被職員指因他未夠18歲,不符合申請規定,不獲發紀念票,只可退回錢,該市民不滿稱「明明係滙豐出錯,點解唔畀我領取」。但根據有關條款,申請人必須年滿18歲或以上。
■記者蔡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