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話當年】2002年亂拋垃圾定額罰款實施 食環職員被襲

【蘋話當年】
2002年亂拋垃圾定額罰款實施 食環職員被襲

食環署小販管理主任胡廣森(森哥),今年3年擬票控無牌小販期間被推跌,最後傷重不治,事件引起外界再次關注食環署前線人員的安全。每當政府推出由食環署執行的政策時,前線人員首當其衝成為港府與市民之間的磨心。2002年6月10日,港府正式實施亂拋垃圾的定額罰款600元,當日最少有5名垃圾蟲為逃避告票拒絕合作,其中1人堅拒出示身份證遭通宵扣查,有2人更揮拳襲擊執法人員,有逞兇者更棄下生財工具的單車及貨物逃去。

亂拋垃圾定額罰款600元由當年5月27日開始實施,根據當時法例,如市民亂拋垃圾,隨地吐痰,未經許可張貼街招海報,或讓狗隻隨處大便就會被票控,但在首2周的寬限期內,食環署人員只以口頭警告代替告票,期間約有1,500名市民遭受口頭警告,大部份均為亂拋垃圾人士。

6月10日正式實施當日,食環署人員在全港各區巡查。當日早上9時許,3名食環署職員巡經觀塘瑞和街時,發現一名姓陳老翁涉嫌將煙蒂丟棄地上,其中1名職員上前截停他作出票控時,對方拒絕交出身份證及一度與職員糾纏,最終警員到場時涉案老翁才出示證件,令職員能成功發出告票。

事隔10多分鐘後,一名食環署助理小販管理主任與同袍穿便裝在旺角深圳街巡邏,見到一名年約50歲騎單車送菜男子隨地吐痰,他上前截停及發告票時,對方拒絕合作外更揮拳毆傷他的胸腹,逞兇者事後棄下單車及貨物逃去,警員到場將受傷事主送院。

另外,1名男子在當日早上約10時觀塘輔仁街將廁紙拋在地上,食環署職員上前票控時,對方拒絕合作,並不肯出示身份證,職員其後報警求助,警員到場後,該男子仍然態度強硬,警員最後將他帶返警署。不過他在警署內仍然不肯就範,拒絕出示身份證及拒絕透露任何個人資料,通宵扣查後該名男子翌日早上直接在觀塘法庭提堂。而由事發至提堂,該男子被扣留足足23小時。

截至當日下午4時為止,食環署至少發出45張定額告票,而警方、漁農自然護理署亦各自發出1張告票。但當日亦有4名食環署職員不適送院,而其後亦不時傳出食環署職員發告票期間遇襲的新聞引起外界關注,但亦帶出不應亂拋垃圾的訊息。其後港府於2003年6月26日起將定額罰款進一步增加至1,500元,雖然仍不時傳出食環署人員因發出告票遇襲的新聞,但較定額罰款推出初期,數字已顯著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