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女總督察頭髮反水客工人囚兩月

扯女總督察頭髮
反水客工人囚兩月

【本報訊】有襲警前科的鋁窗工人在沙田新城市廣場參與反水貨客活動,其間踢水貨客行李,又從後拉扯護送水貨客離開的女總督察頭髮,被控襲警罪。裁判官斥工人公然漠視法紀,須予譴責,法庭絕不能姑息其行為,昨在沙田裁判法院判他入獄2個月,但准他以2,000元保釋等候上訴。
35歲被告黃智佳早前認罪,裁判官索閱其背景報告。感化主任認為被告拒絕認錯,與有毒癮人士來往,缺乏自制力,故不建議判社會服務令。辯方求情時指被告認罪知錯,願承擔責任,他雖與有吸食毒品習慣的友人來往,但他獲家人寫信支持,望能再索閱其他報告才判刑。

官斥漠視法紀

裁判官張潔宜指被告今年4月已因相同控罪判罰款,非一時意氣犯案。他公然漠視法紀,無視警方執法權力,法庭為保護執法警務人員,絕不姑息襲警行為,亦譴責其所為。上訴庭雖無判刑指引,同類控罪一般判2至3個月監禁,本案案情嚴重,故判被告入獄2個月。
案發於今年2月15日,被告在沙田新城市廣場反水貨客活動用粗口辱罵一名水貨客,更不斷推他及踢其行李。女總督察蔣瑞菁護送水貨客離開,被告從後拉她頭髮,令她失去平衡,她曾問是誰所為,但沒人回應。警方同日拘捕被告,警誡下他承認拉蔣頭髮,又稱事前飲了半打啤酒。
案件編號:STCC496/15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