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多山,3,000公尺的山也有258座,更有著名的「五嶽三尖四秀一奇」,的確是一個登山愛好者的天堂。
台灣登山運動非常流行,山難亦時有所聞。最近一宗法庭有關山難的判決,引起很多爭論:
中山醫學院學生張博崴,4年前獨自登山,在南投白姑大山迷途,打電話給女朋友說,相信自己會找到出路,然後就失去聯絡。警察及消防立即成立救援指揮中心,動員100多人及搜救犬與直升機等,搜尋了51日無功。
登山專家黃國書在51日後,自己入山搜尋。他根據張博崴女友提供的訊息,例如最後一通電話,張的電話背景有溪水聲,加上自己在現場發現的折斷樹枝及青苔腳印,兩日後即找到張的屍體。
張博崴父母認為警察及消防搜救不力,向法院申請國家賠償。同時,他們賣掉自住房屋及轉讓生意,籌得300多萬港元,去德國、英國及法國,蒐集山難搜救方法及程序,更曾遠赴南非尋找相似個案。最後製作成2,700頁,超過百萬字的報告,交給法院,要證明台灣山難搜救是落後無效,草菅人命。
警消解釋,張博崴最後一通電話是打給女朋友,而不是119(香港是999),能掌握的資訊很少,而且連日大雨起霧,搜索困難辛苦。
法官判決指出,警消犯了幾個錯誤,例如沒積極約談其他登山客取線索、沒有及時掌握手機定位、沒有想到迷路者通常會找水源……。因此判南投消防局賠67萬港元給死者家人。
問題來了!
6月4日,南投干卓萬山傳出山難,民間搜救隊竟全部不肯出手支援。以往,這些熱心登山專家組成的搜救隊,都會第一時間配合警消救人。他們今次不願救人的理由,是台灣俚語常說的「有功無賞,打破要賠」,救了人不會有個賞錢,救不了人,萬夫所指,甚至賠償。
一位醫生在臉書,以〈不要怪我冷漠〉為題說:「台灣社會充滿奧客(台語,專找麻煩及難纏的人)及追究責任的文化,善良的人已瀕臨絕種。這場山難及判決,讓他更加堅定:『救人,不是義務』。」
他說,以前常在高鐵及飛機上,遇到需要急救的乘客,他每次都主動幫忙。直到有一次,在飛機上遇到一位打呵欠太大力脫臼的女士。他試圖不用藥物徒手駁回,但女士喊痛及大叫,於是他用了藥10分鐘,事情解決。機艙員及乘客都有向他道謝。
但當機艙長拿出有如報案紙一樣文件,要他填寫時,他很不舒服。文件要他填寫自己的名字,身份證號碼,用過藥物的名稱等等。艙長還說,最好留下名片及醫生證件之類。他感覺自己是自找麻煩,陷自己及家人,於現在台灣無日無之的醫療糾紛中。
文章引起很多共鳴。一位大學教授說,百幾人的51日辛勞搜索,應該足夠贏得人們的感激。但如果我們不能分辨是非,例如懲罰救人不遂的人,將會沒有救人的醫生及救災救難的人。
香港,也有追究責任的文化嗎?小心過了頭便是奧客。
香港,也存在有功無賞,打破要賠的文化?小心,凡事過了頭都不會是好事。
後記:
六四,依舊一家去維園燭光集會。以前係一家四口,𠵱家係一行六人,多咗兩位靚女。奇怪,為甚麼阿仔們的女朋友,咁啱都鍾意去六四集會嘅?唔通家陣啲人媾女會先問顏色嘅?
逢周一刊出
葉一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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