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接二連三出現「存款失蹤」、「理財飛單」案件,讓大眾對銀行的信任大打折扣。昨日銀監會發佈《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加強銀行業金融機構內控管理有效防範櫃面業務操作風險的通知》,要求銀行及代理在銷售理財產品時,都要錄音、錄像。
《通知》要求,對早前出現較多消費糾紛的代理銷售業務,金融機構需要集中處理審批有關代理,對代理機構實行名單制管理,加強產品訊息公開,以及對客戶個人訊息安全的保護。
同時,《通知》還要求銀行或代理,加快推進在銷售理財產品時進行錄像工作,其中錄音、錄像材料要完整客觀,要清晰記錄有關人員對業務或產品作出介紹,提示相關風險和關鍵訊息,以及客戶的確認和反饋等重點環節。「現在銀行在現金業務上的錄音、錄像都做得不錯,但理財等複雜交易還做得不夠,所以銀監會特意強調這一點。」有銀行業內人士表示。
中銀監促「管好自己的人」
另外,近期「存款失蹤」、「理財飛單」等案件頻生,有銀行處理這類事件時,往往採取開除相關員工、並撇清關係的做法,遭到社會輿論質疑。此次《通知》也就這類現象作出明確表態,要求銀行「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加強對員工的行為管理,即機構不能夠再簡單開除涉事員工撇清責任,因為只要員工出問題,機構也要承擔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