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暫委裁判官唐汝駿因盜取律師樓及客戶2萬多元,去年經上訴後獲判入獄4個半月但緩刑1年。惟他再被揭任職律師行顧問時,另偷竊客戶共4.4萬元。他昨承認三項盜竊罪,准保釋等候社會服務令報告始判刑。
駱應淦義助舊同學
68歲的被告唐汝駿承認於2010年3月至去年2月間,盜取3名客戶共4.2萬元,他亦同意案情指另有兩名客戶失款共2,000元,但相關控罪獲不提證供起訴。
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昨義助舊同學求情,指被告願賠償。被告在前案獲判緩刑後,未更新律師執業證書。他因仕途不順、承受經濟壓力及受前列腺病患困擾,不願面對現實而犯案。辯方呈上15封來自法律界的求情信,當中包括資深大律師陳志海。案情指若客戶取得法律援助,律師行不得向客戶收費。三名受助事主分涉及打劫、毒品及強姦案,被告卻向他們徵收會面費及文件費等。據悉有事主在前案曝光後報警投訴。
案件編號:ESCC979/15
■記者陳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