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七旬「維園阿伯」涉去年在佔領區,對19歲男生叉頸及扯脫黃絲帶被控普通襲擊。案件昨日開審,男生供稱曾收看《城市論壇》多次,認得老翁,故事後看到自己被叉頸時的照片立即認出他。老翁則反駁照片屬偽造。
記者:戴國輝
被告文浩泉原由當值律師代表抗辯,但他昨指與律師相處不愉快,故決定自辯。
學生陳皓桓供稱去年10月13日,他參與金鐘道近花園道舉行的佔中集會,一批保衞香港運動成員則在附近集會。陳擔心朋友會衝過對面,準備勸朋友冷靜,行至中國銀行對開行人路時被告突然出現,用右手將陳上衣胸前的黃絲帶扯下。
《城壇》常客被認出
陳問被告「你做乜將我黃絲帶掉落地下?」被告答:「你係黃絲嘅人,你冇資格同我講嘢!」陳回應「你點可以咁樣講嘢?」被告伸出右手,用食指及中指叉陳的喉嚨,陳立即高舉雙手,自忖「唔想畀伯伯我有傷害佢嘅感覺,想佢停手」。被告最後由其他伯伯叫停,陳因頸痛遂到救護站塗藥膏。
陳補充讀中學時已收看《城市論壇》,認出不時在節目發言的被告,後來facebook及其他媒體刊載被告對他叉頸的圖片,他其後在認人手續中認出被告。
被告盤問陳時指他既收看《城市論壇》多次,「我咪係你心目中嘅焦點人物?」陳斷然否認,「你成日講廢話,畀我好差嘅印象,你唔係我焦點人物!」
被告反指該叉頸照片屬偽造,是陳與同夥有計劃及預謀地偷拍,陳一一否認。被告又稱出於自保自救才伸出右手,強調「叉頸係微不足道嘅身體接觸」,沒襲擊陳的意圖,陳均不同意。
案件編號:ESCC43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