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字當頭:證監的本份 - 利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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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是伴隨着身份而來的。作為家長,我們有責任供書教學。作為教師,我們有責任傳道授業等等。許多時候我們會用這些身份比喻,例如將監管機構說成是家長教師;警察也是「慈母」,對嗎?
曾幾何時,香港人抗拒家長式管治。記得有好幾次跟不同的前輩講到香港官僚,他們一提到「阿媽教仔」這四個字,就皺起眉頭。坦白講,我很懷疑當代年輕人,對「阿媽教仔」有多大的反感。一來,港孩都是姐姐帶大,對媽媽沒有太深厚的感覺。二來,這一代的媽媽,都很慈祥;「慈母多敗兒」這個成語和傳統智慧,據說已經失傳。
將監管機構比喻成父母親,結果是管得嚴又不成,管得鬆又不是。家長式管治的真正問題就是引喻失義;將身份的想像思歪,是名不正言不順。真正參與在市場中的人,不少對證監「不務正業」敢怒不敢言。昨提及「負責任的擁有權」,只是冰山一角。
市場最佳的比喻,應該是球賽。證監的角色,只是球證。但是有一個概念的問題,要搞得極為清楚,就是球證並非制訂遊戲規則的人。要知道,遊戲規則是經過漫長的演變出來,當中有許多失敗與嘗試。可是在這個行政霸道的香港,球證都變身成為足協理事,又要設計新球例,又要推廣球賽,更加說新球例可以增加觀眾參與云云。
當落場參賽的球員投訴球例有問題,我們未必一定要接受。不過,證監通常的回應就是「世界各地都是這樣做」。諷刺是,當證監叫羊生羊太別盲目跟從大眾,自己何嘗不是人有我有?香港有自己的獨特情況,要改就先要指出我們目前的問題,而不是見人家做就跟着去做。證監也好,港交所又好,通常引用的外國例子,通常都是比香港更細,更落後的地區。再用「家長式管治」做比喻:「隔籬陳師奶個仔晚晚溫書到半夜三四點,幾勤力呀!」「阿媽,你又知唔知陳師奶個仔有讀寫障礙?其實佢每日都好辛苦,咁逼落去,我怕佢睇唔開囉!」證監,麻煩先做好本份。

利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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