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故香港女首富龔如心與民生銀行(1988)持續20年的官司,終以20億元(人民幣.下同)告終。《澎湃新聞》報道,北京一中院將20億元補償款發還予龔如心旗下華懋公司。
案件起源於1995年,為了規避內地對外資投資境內金融機構的限制,華懋公司委託一家內地投資公司注資當時處於籌備設立階段的民行。當時雙方簽訂委託書,由華懋公司出資,投資公司獲委托為「全權代表」,管理和行使華懋在民行的各項權益,最終投資金額約1,094萬美元,即當時約9,000萬元。
及後雙方出現投資糾紛,至2002年北京市高院一審認定雙方之間是委托關系,判定投資公司支付華懋本金及紅利約1.3億元。但未支持華懋公司要回股權的要求。華懋公司此後上訴到最高人民法院, 2012年作出終審判決。最高法院認為,雙方簽訂的協議均無效,而當年華懋的投資,收益已達50億元,故投資公司應向華懋公司補償20億元,相當於7.37億股市值的四成,以及派息5.9億元之四成的總和,總計2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