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印度商人欲出售家鄉物業,其友人表示可介紹香港買家。印商在兩名朋友陪同下來港,結果遭綁架禁錮4天,其間遭人以菜刀、鐵通及槍狀物件指嚇,甚至被警告若偷走會被斬頭。綁匪原本勒索1億盧比(約1,214萬港元),但收到50萬盧比(約6萬港元)便放人。3名涉案巴基斯坦籍男子昨在高院受審。
記者:黃幗慧
本案原有5名被告,順序為Mohammad Asif、Ehtisham Dawood、Muhammad Rizwan、沙智雲及Mahmood Arshad(26至41歲),同被控一項綁架罪。另第一、二及四被告被控一項搶劫罪。第一及二被告棄保潛逃,昨缺席聆訊。
出售物業被誘來港
據控方開案陳詞,印度事主Manmohan Singh Mangat(57歲)欲出售旁遮普一物業,友人Simaranjit Singh稱在香港認識潛在買家,可安排介紹。前年10月25日,事主與兩朋友Satwinder Singh(37歲)及Gurinder Singh Gill(49歲)抵港打算與準買家見面。
第二被告及第四被告駕車到機場接載3人到八鄉,再轉往沙頭角大塘湖村一間屋。第一、二、四及五被告等人在屋內,分別拿着菜刀及鐵通指嚇事主等人,第四被告用疑似手槍指着事主說:「你現在被綁架,收聲!坐下。」第二及四被告要求1億盧比贖金。
事主曾致電印度的弟弟求救,但弟只能交出50萬盧比。事主等人在禁錮期間遭毆打,第五被告警告事主不要逃走否則斬頭。
10月27日,事主等人被載到屯門福亨村的第三被告住處。翌日,第三被告釋放事主等人,但表示他們仍要支付1億盧比贖金,第三被告載事主等人到機場後離開。各被告之後分別被捕。
控方續指,車房東主Mahmood Nasir擅將客戶的車輛借給被告犯案,連累車主無辜被捕。車房東主將任控方特赦證人。
案件編號:HCCC27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