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旅遊業,是很多去工業化國家尋求經濟增長新動力希望所在,不過遊客太多,往往招來本土居民反彈。限制遊客數目的主張,於是跟可持續旅遊的說法一起流行,但遊客容量這概念本身,一直有不少爭議。
世界旅遊組織把遊客容量定義為「遊客同時遊覽某個目的地的最大數目,而不致破壞物質、經濟、社會文化環境,以及令遊客滿意度不可接受地下降」。規劃專家和學者嘗試梳理細分當中不同指標,如當旅遊業帶來的物價上升多過額外收入,就是超出經濟容量;當居民對遊客觀感變負面、犯罪率上升等,就是超出社會容量。
這些分析涉及很多主觀判斷,就此制訂遊客上限數字,難免武斷。不少專家學者主張乾脆放棄遊客容量的概念,像美國林務局和國家公園管理局那樣,詳列要保護的目標和監察情況,不達標時就研究有甚麼方法彌補,當沒有其他辦法才限制遊客數目。
《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