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難忍鄰居閒言閒語綜援單親母 棄智障女

稱難忍鄰居閒言閒語
綜援單親母 棄智障女

【本報訊】靠綜援金過活的單親母親與13歲智障女兒外出吃飯,一念之差下乘機將女兒遺棄食肆。母親昨認罪,透露與女兒同住時遭受鄰居閒言閒語,女兒更曾多次報假案。她又呈上住所的照片懇求輕判,但裁判官過目後斥責「你係咪有問題?間屋咁亂!自己都照顧唔到,點可以做個盡責嘅媽媽?」
記者:戴國輝

被告昨認罪後掩面離開法庭。 戴國輝攝

被告(35歲)昨承認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拋棄或遺棄罪。她育有3名子女,事主屬輕度智障。去年11月23日晚上6時,被告帶事主及4歲幼女到將軍澳一茶餐廳吃飯,職員3小時後發現事主獨自一人,懷疑她被遺棄遂報警。事主送院後沒表面傷痕,她向警員指母親與胞妹如廁後一去不返。
警方在事主書包內發現有兒童之家會員卡,職員證實被告兩日前(21日)接走事主。事發16天後,警員在12月8日拘捕被告,警誡下她表示與幼女如廁後不見事主蹤影,但當時已想遺棄事主,故沒有尋找她。
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所有子女現時都不由她監管。事主6歲時被診斷輕度智障,故寄養在兒童之家。
被告兩年前與丈夫離婚,倚靠綜援過活,她去年暑假從兒童之家接事主回家小住,但事主隨即掟垃圾落街,令她被房署扣掉7分。被告無怪罪事主,但事主不時在鄰居面前表現活躍,招來鄰居的刻薄抨擊及閒言閒語,故暑假後沒再讓事主回家。
辯方續稱,直至案發前兩天,被告再接事主回家。翌日(22日)事主於25分鐘內報警6至7次表示有人跳樓,驚動警方及消防員到場。

官斥「自己都照顧唔到」

被告在案發日(23日)帶事主及幼女到公園玩耍,打算吃飯後送事主返回兒童之家,完全沒有預謀遺棄事主,只是「一時諗歪」才犯案。她離開茶餐廳半小時後因「唔忍心」曾折返,在茶餐廳門口望事主。
被告在自撰的求情信中表達悔意,承諾日後會疼錫子女,做個盡責母親。她在案發後沒見過事主,「半年冇見過個女,好掛住佢,想盡快見佢」。辯方亦呈上被告住所的照片,顯示屋內一片凌亂,強調她需要幫助。她於15年前有一個盜竊案底。
暫委裁判官許肇強直言慶幸事主沒遇上壞人,亦沒發生意外,「否則你嘅良心點過意得去?事後話有幾大悔意都彌補唔到」。許官看過被告住所照片後斥責她:「你係咪有問題?間屋咁亂!自己都照顧唔到,點可以做個盡責嘅媽媽?」決定先索閱被告感化官報告,押後至本月23日判刑,准她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