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綁架的愛上綁匪事件不常有,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卻無處不在。
愛情世界,千奇百怪,情人之間,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是千古以來的人之常情。那麼,奴隸會愛上奴隸主嗎?難說,一鞭鞭打下來會覺得歡慰,難道都有被虐狂?有一種愛,叫崇拜,看見拿鞭子的人那本事,那權威,膝蓋自然就軟了。有些人不喜歡也不習慣做主,最好連命運都有人幫他張羅,戀人由愛而生怖,奴隸倒過來,由敬畏而生愛慕,有幾稀奇。
自古以來,其實也不需要上溯幾千年,香港舊式家庭,但凡有家暴的──如果一屋語言暴力也算家暴,那麼,一整天家嘈屋閉的,總有一個脾氣暴躁的所謂嚴父做搞手,賢妻沒有幫兒子揀老婆的權力,只有挨罵的份。沒有人天生迷戀吃苦,但如果給人吃定了,尤其那人是一家之主,最方便的精神解脫法,就是認命。如果認命太沒面子,那就以吃得苦中苦為美德,把不必要的苦難,視為人生必經考驗。人上人不能在戰場上尋找幸福,惟有在集中營建立自己的人格。那時代,離婚很麻煩很大件事很不和諧,既然已當了家庭關係的人質,被挾持的還有子女,沒有讀過道德經不知何謂上善若水的賢妻,卻曉得硬邦邦地以柔制剛,但是水滴不到石穿,生命卻已枯萎,只有苦難才真正細水長流。若有家暴,子女報警,賢妻首先為嚴父出頭,反過來數說子女不孝,以成全自己的賢淑。
這時代過去了嗎?不,家庭與機構,最需要的不是民主,是錢、是生計。打工的若遇上暴烈專橫老闆,即使受盡精神虐待,最恐懼的也不外乎是沒機會繼續被虐。生命已經被生計綁架,講生命的價值太虛無,於是有個比較實惠的說法:能有被利用的價值,就是自己值錢的證明。如果沒條件拍案離場,唯一出路,就是成為綁架集團的一份子,丟失了的尊嚴,從下屬裏撿回來,試問怎麼能不感激認同讚賞這個給予你剩餘權力的大阿哥?
魔頭需要順民供養,受害者的快感,也離不開加害者的加持。不信?眾多業主,其實都是那層樓的人質,但是上了賊船的,在心裏有沒有感激過樓價狂飆,不好意思表揚地產商高地價政策,卻也祈求樓價不要回落,歡迎新人不斷上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