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斤變両」劏客 藥行員工囚10周

「斤變両」劏客 藥行員工囚10周

【本報訊】銅鑼灣邊寧頓街仁軒燕窩中西藥行店員向內地旅客售賣花膠時,以「斤變両」方式劏客。被騙內地客心四個月後帶備錄音機再到藥行佯裝買花膠搜證,再向海關舉報。店員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作出屬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罪名成立,昨被判監10星期,是同類案中判處即時監禁刑期最長刑期。
裁判官因應57歲被告黃馮益自願賠償事主,下令他7日內支付一萬元賠償,同時批准被告以一萬元保釋,等候上訴。
海關不良營商手法調查課監督許偉明對法庭判刑感滿意,並透露首項控罪提及有兩人參與案件,其中被告已被定罪,另一自稱是店員的人,曾於庭上以辯方證人身份作供,承認有份參與,海關正就此跟進調查。

黃馮益(小圖)任職的藥房昨照常營業,店員拒絕受訪。

東主未被落案

至於涉案東主未被落案,許指絕非縱容,「每個案件都要依正法例去做,法例係講求證據」。
海關數字顯示去年至今共有15宗涉及誤導性遺漏的檢控,5宗成功入罪,當中有1宗被判監4個月、緩刑2年;另一宗判監1個月,但上訴得直判無罪。
裁判官判刑時重申,此等不良營商手法,既損害消費者利益,打擊消費信心,亦破壞香港作為購物之都的美譽。
裁判官續指,雖然被告只是藥行僱員而非東主,但沒有被告配合,此等不良營商手法難以進行;而被告明知故犯,向案中事主答非所問,又故意不指正她誤以為貨品以斤計算,行徑近乎欺詐,必須判處阻嚇性的即時監禁。
案中徐姓女事主來自廣州,2013年11月14日到仁軒買花膠,見價錢牌寫上「580」,向被告問價,被告只說「580蚊」,並無答是以斤抑或両計算。徐買兩斤,簽單時始發現已過數10,000元,獲告知花膠售價18,560元,她無奈帶走其中一斤花膠。
案件編號:ESCC3747/14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