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恒基兆業地產租務經理用假文件騙取佣金113萬元,其後因賬目有異東窗事發,恒地報警。租務經理其後畏罪潛逃,一直隱居長洲及離島8年,直至今年初往警署自首。他早前於區域法院承認盜竊、使用虛假文書及不依期歸押共30項控罪,昨被判囚26個月。
法官斥責被告黃鵬(43歲)監守自盜,違反誠信,且案件涉及逾百萬元款項,而被告潛逃多年,案情嚴重;但考慮他自首並認罪,終判監26個月。
案情指被告於2006年6月至9月間,派同黨開設空殼公司,自己則掛名做物業代理,再向恒地訛稱空殼公司租用恒地物業,從中騙取113萬多元佣金。被告其後遭拘控,2006年受審期間潛逃,今年初始自首。
案件編號:DCCC899/08
■記者樊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