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裝修工去年佔領行動期間,於佔旺區以手臂撞向一名女教師的胸部,早前被裁定非禮罪脫,但交替的普通襲擊罪成。裁判官為裝修工提取的感化官報告內容負面,認為不適宜判處社會服務令,遂判囚10天,但緩刑15個月。
辯方求情指被告鄧旺恒(58歲)在案發後不時失眠,只因懷疑患癌及擔心經濟不穩,才向感化官表示不願接受社會服務令。他昨於觀塘裁判法院表示有悔意,願意履行服務令。
案發於去年11月25日,40歲女教師在旺角雅蘭中心附近,與其他人手牽手築成人鏈,方便現場人士開路運送傷者。其間被告先撞開教師旁的一名女子,其後再撞向教師的胸部。教師當時大叫非禮,一名男途人協助捉住被告,其後報警。
案件編號:KTCC1295/15
■記者樊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