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平台將長者脫光排隊洗澡的大埔劍橋護老院二至三樓的牌照後日屆滿。據悉,社會福利署決定拒絕該院舍續牌申請,料今日正式公佈,正研究安置居於該處的50多名長者。根據條例,院舍停辦必須要30日前以書面通知院友及其家屬等,並向社署提交搬遷計劃。社署前署長余志穩表示,大埔劍橋地下及一樓雖屬另一牌照,但相信由同一班人管理及工作,應同樣被釘牌。
大埔劍橋護老院二至三樓的牌照將於本月31日到期,牌照規定院舍最多可接收167名長者,現時只接收50多人。據了解,社署決定拒絕該院舍的續牌申請,料今日正式公佈。社署正研究是否有權要求不獲續牌的劍橋,繼續經營至長者完成搬遷。
院舍啟事:用「心」營辦
根據《安老院規例》及《安老院實務守則》,院舍停辦必須要30日前以書面通知受影響的院友及其家屬等,並向社署安老院牌照事務處提交搬遷計劃,故相信劍橋不會在牌照到期後立即關門。
本報昨致電劍橋護老院創辦人陸艾齡,她聽到記者查詢不獲續牌一事,立即掛線。該院昨發出澄清啟事,指「迄立香港三十年,確實用個『心』出來營辦護老院」;指長者是吃一級香米,使用連續三年被世衞評為最好的食油,花數百萬元安裝鮮風交換器,及加強空氣中的負離子,「令院友猶如置身於森林」。
聲明指今次是「個別員工個人操守問題,沒有依從本院既定程序辦事」。社署發出3個月牌照是因二樓進行翻新,與服務質素無關;並指因入住率高,騰不出地方給政府買位。
社署助理署長李婉華昨表示,若決定釘牌,會確保長者得到適當住院照顧。立法會社福界議員張國柱建議社署署長發出命令,由業內有信譽持份者在劍橋不獲續牌後,到院舍安排長者搬遷。
社署前署長余志穩表示,「憑良心,睇到報紙,睇到畫面,都唔應該畀佢(大埔劍橋)經營」。社署可考慮動用內部資源,為有關長者於其他安老院買位;但又會衍生其他問題,如有關長者變相在輪候買位上「打尖」,及擔心會帶出壞訊息,令人以為入住經營不善的院舍,有望提早獲分配政府買位宿位。
約25名長者、殘疾人士及照顧者昨到社署總部請願,並演劇諷刺社署執法不力,要求全面檢討及提升相關院舍條例、全面規劃資助長期護理服務。
■記者陳沛冰、王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