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平治闖佔旺區判頭罰$2,000

駕平治闖佔旺區
判頭罰$2,000

【本報訊】去年佔領行動初期,裝修判頭凌晨時分駕平治房車衝入佔旺區,數百名示威者被迫退往行人路。判頭迅速駛離現場,但即晚被警方拘捕。他昨承認不小心駕駛罪,裁判官狠批他駕駛態度危險兼鹵莽,最終判他罰款2,000元、停牌半年,並修讀駕駛改進課程。
記者:樊素心

張偉明去年駕車衝入佔旺區。

被告張偉明(60歲)有五個刑事案底及一項交通違例紀錄,亦曾因超速、不遵守交通燈號而遭定額罰款。辯方求情指被告任裝修判頭,需駕車往監工及買建築材料,停牌將影響生計,又謂案發時被告已在人群中響號警告,車身亦遭示威者踢凹。

被告張偉明被判罰款2,000元及停牌半年。 夏家朗攝

官斥蓄意犯險

裁判官香淑嫻指司機有責任確保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即使有人佔用行車道,司機亦應減速。香官斥被告駕駛態度危險及鹵莽,近距離看見人群仍無減速,反而響號逼示威者讓路:「若稍一不慎有人走避不及,令人前仆後繼,後果不堪設想。」她認為被告蓄意犯險,漠視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去年9月30日凌晨,旺角亞皆老街與彌敦道交界十字路口被示威者佔領,被告駕平治房車以時速20至30公里駛進有數百人聚集的佔領區,沿途不斷響號,示威者被迫退至行人路,房車撞到障礙物後往大角嘴方向駛走。警方憑登記車主資料拘捕被告,他在警誡下稱不知旺角被佔領,在亞皆老街亦不見有警察封鎖線。
案件編號:KCCC11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