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機場行李搬運工自稱患強迫症及有戀物癖,多次在機場巴士及機場順手牽羊,專偷國泰空姐的旅行篋及旅客的手袋財物,更私藏部份空姐制服。搬運工早前認罪,昨被判監禁32個月。
記者:陳美莉
從事機場行李搬運工作的30歲被告梁俊文,案發後已失去工作。法庭替被告索閱的心理專家及精神科醫生報告,透露被告曾患強迫症,但已在復康階段,而他干犯本案亦與病理問題無關。
官斥行為變態
法官判刑時直指被告於13個月間犯案,5度在機場巴士窺準國泰空姐的旅行篋下手,其中更試過聯絡物主進行勒索。事後被告在機場盜取旅客及職員財物,遭職員撞破被捕後,竟於保釋期間再犯案,行為罔顧法紀,除為金錢利益外,行為亦屬變態。法官考慮心理專家及精神科醫生意見後,相信被告犯案因貪心及自制能力弱,終判囚32個月。
被告早前承認7項盜竊及1項勒索罪,控罪指他於2013年12月至今年1月間,先後在機場巴士及機場內盜取5個旅行箱、1個手袋及1個銀包,並曾聯絡其中一名失主,要脅提供銀行卡密碼。
案情指被告先後盜取空姐及旅客的財物,更一度將盜取得來的外幣即時存入戶口兌換成港幣,惟遭陪同報失旅客尋找失物的職員揭發,被告因而被捕,獲准保釋外出。
保釋後一個月,被告再度在機場巴士犯案,企圖於一小時內盜取三個旅行篋,終因醒目乘客發現他空手上車後竟提取行李下車,報警將他拘捕。
警方在被告寓所尋回失物,當中包括國泰空姐外套及名牌,警誡下被告自稱有戀物癖好。
案件編號:DCCC19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