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比利時籍上市公司前高層相約三名在社交網認識的香港女子到酒店及寓所,涉嫌先後強姦及非禮她們,其中一人更被奪去處子之身。陪審團退庭商議14小時後,一致裁定被告一項強姦及一項非禮罪成,餘下一項強姦罪則不成立。被告須還柙至今日接受判刑。
母親旁聽落淚
被告Laurent Frank(32歲,圖)被控於前年5月及10月,分別在銅鑼灣富豪酒店及其灣仔驊宅住所內,強姦女事主W及Y,另於同年8月在住所內非禮X。被告母親到庭旁聽,得悉兒子罪成後不禁落淚。
25歲女文員W曾指與被告見面後,被告表示兩人會有完美結晶品,令W聯想到性交而感尷尬。其後被告感不適,W送他回酒店後在房內遭被告強姦,其間她曾以英語哀求「請救我,我想死」但不果。辯方反指被告兩名前女友因不忿他「劈腿」,透過WhatsApp呼籲其他女子舉報被告,W亦坦承看到有關訊息後才決定報警。最終陪審團裁定涉及W的這項強姦罪名不成立。
至於27歲的半工讀學生X及19歲大學生Y,先後獲邀到被告住所。X指控被告強吻及吻胸非禮她,而Y則向被告表示自己是處女,拒絕性交,但最終被姦至下體流血,Y事後報警。
被告曾自辯稱懂五國語言,包括普通話,並在中港兩地結識很多女人,與她們做愛,當中也有處女。
案件編號:HCCC391/14
■記者蔡曉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