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012年國慶南丫海難造成39人死亡,調查事故期間,揭發海事處助理處長蘇平治及前高級驗船督察黃鑑清涉嫌行為失當及作假證供。案件昨轉介區院提訊。蘇申請將案押後,待公務員事務局安排法援以聘用資深大律師作辯護。而黃亦需等候法援署安排大律師。案件6月23日再訊。
任海事處助理處長(航運政策)的被告蘇平治(58歲),昨由大律師代表出庭。而報稱退休的被告黃鑑清(60歲),為前高級驗船督察,亦正等候法援署安排大律師,故兩案一同押後提訊。
或毋須資產審查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指,不評論個別個案。一般而言,如公務員因執行職務而遭刑事檢控、而所控罪行並非與貪污相關,可向公務員事務局申請法援。
當局會根據個別情況、法律意見及該員所屬部門首長的建議,決定是否向有關人員提供法援,毋須資產審查。
蘇平治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控罪指他於2007年4月至2013年3月期間,身為海事處首席驗船主任,故意指示下屬不執行「本地船隻上救生裝置的配備」條文,而其後亦沒取消這個指示。控方指蘇案涉及20名證人,當中只包括一名江姓的海事處職員及4名參與調查事故聆訊的職員,故將被告早前不得接觸所有海事處職員的保釋條件,更改為不得接觸本案證人。
黃鑑清則被控一項在宣誓下作假證供罪,控罪指他於2013年2月18日的撞船事故調查委員會中擔任證人時,故意訛稱在2012年5月8日檢驗南丫IV號時,見過及點算過該船上的兒童救生衣。控方要求被告保釋期間,不得接觸12名涉案或將擔任控方證人的海事處職員。
案件編號:DCCC337,338/15
■記者陳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