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網名「李小明」的高登仔去年重奪佔旺區當天在討論區留言,聲言佔領旺角及港鐵站。他早前承認有犯罪意圖而取用電腦罪,裁判官昨讚賞他關心社會,遠較不關心社會、只關心自己的上一代好,但同時斥其網上留言不負責任,判他履行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譚曉峰(23歲)為燒臘茶餐廳工人。裁判官水佳麗判刑時引述被告感化報告,指他是關心社會的青年,遠較不關心社會、只關心自己的上一代好,但其留言或會令人有行動及和應。她更質疑閱讀留言的人「有幾多係對香港社會真心關懷?有幾多有建設性地參與香港事務?」
去年10月17日星期五,被告兩度於高登討論區留言,首個留言題為「『周末反擊三部曲』五搶旺角,六奪龍和,日佔中環」,內容指「龍和一役,警方已經接近崩潰;只要搶得返旺角,我哋一定能再下一城」,又謂「今晚一齊到旺角;盡力逼警方使用武力」。被告第二個留言提議若當晚未能重奪旺角,則往佔領港鐵站。警方憑IP地址追蹤到其天水圍寓所,上門拘捕他。
案件編號:TMCC415/15
■記者樊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