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大嚿」陳偉業,兩年前元旦日同300名示威者喺中環進行「民主自由行」,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成罰款6,000蚊。佢早排就定罪提出上訴,噚日黑雨時佢到法院聽判決,知道上訴被駁回後,大嚿即時話「今日個天咁黑,有冤案啦」。
大嚿話對裁決感到失望,會同律師研究判詞,或者會上訴到終審法院。
大嚿仲話驚個裁決開咗個壞嘅先例,佢當時只係應示威者要求到場了解情況,都被判罪成,咁以後有人要求議員去案發地方係咪又會被捕?法官喺判詞度話唔接納大嚿嘅說法,認為佢係明知人群屬非法集結仍參與其中,所以駁回佢嘅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