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下月1日起所有新入職公務員退休年齡延長5年,多個公務員團體爭取現職公務員亦可延長退休5年,與新入職公務員看齊。公務員事務局日前發出執行現職公務員延長退休框架建議,提出審批準則,包括不能阻礙內部晉升前提下、符合部門有實際需要,及申請者具有寶貴經驗或專業知識等,方合資格申請,部門會設遴選委員會審批。
記者:謝明明
根據公務員事務局發出的執行現職公務員延長退休框架擬稿文件,審批準則分兩部份,第一部份是按部門實際運作需要,有未完成的重要而有時限工作項目,或具寶貴經驗或專業知識,又或利便繼任安排,培養具能力人員擔任更高職位等。申請者須符合上述任何一項條件;第二部份包括:不阻礙內部晉升、表現和品行令人滿意,及健康狀況良好,申請者必須符合上述所有條件。
文件指出,符合上述準則的現職公務員須在退休前18至24個月內申請,部門在有職位空缺時,會召開遴選委員會評審,委員會會參考申請者過去3年工作評核報告及健康狀況。一旦獲批,相關人員會獲延長12至18個月受僱,如欲繼續受僱者,可在符合上述準則下獲考慮延長,總計最長為5年。公務員事務局回應本報查詢時表示,邀請職方在未來兩個月提供意見,在敲定有關安排和實施時間表前,會考慮職方所提意見。
消防代表促提高透明度
積極爭取現職警務人員無條件延長退休至60歲的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質疑框架內容是否可行,「有關建議空泛,只係敷衍在職警務人員」。入境事務主任協會主席倪錫水表示,該會持開放態度研究框架內容,如有需要會諮詢會員,尤其是公務員公積金計劃會員的意見。反對延長退休年齡的消防處救護員會總幹事屈奇安稱,該會對該框架內容無異議,「只係要求當局高透明度、公平公正合理地推行」。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重申,反對現職公務員延長退休有任何篩選制度,公務員應有自行申請延長退休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