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逼做「長毛」投資界有保留基金監督企業或觸礁

證監逼做「長毛」投資界有保留
基金監督企業或觸礁

【本報訊】證監會呼籲機構投資者加強監察上市公司的諮詢或會觸礁。下月初完結的《負責任的擁有權原則》諮詢,被指逼人成為「股壇長毛」,投資界及上市公司紛紛對此表示保留,執行細節暫未明朗,有基金界人士不諱言最差情況或會減持港股。
記者:黃翹恩

證監會3月推出諮詢文件,提出7項原則(見表),鼓勵代表散戶的機構投資者加強參與所投資的公司事務,善用股份擁有權,緊貼公司發展及面臨的風險,與管理層公開或私下加強溝通,在股東大會上投票時不應自動支持董事會,可「用腳投票」沽貨,甚至訴訟。

黃國英:長遠或減持港股

證監會提出的7項原則屬自願性,不具約束力,惟將在「不遵守就解釋」(Comply-or-Explain)基礎上實施,上市公司勢需增撥資源,應付機構投資者或證監會的盡職查詢。上市公司商會總幹事黃明偉認為,外人不如董事般清楚公司發展方向,而且不同基金經理投資策略迥異,「聽得邊個講?」豐盛金融資產管理董事黃國英表示只增加開會次數之類的「門面功夫好容易」,卻不代表真正深入認識該公司,要認識投資組合中的所有公司不實際,為滿足監管要求而增加成本之下,長遠或將減少組合中港股比例。
諮詢文件未說明投資者需持股多少、多久才需要履行此原則。黃明偉指「唔係個個投資者都鍾意做長線」,原則對炒短線者「有無形壓力」。黃國英更直問「沽咗係咪唔再需要理會?」

「加強參與」恐洩內幕消息

證監文件提到,「加強參與」不包括主動索取內幕消息。黃明偉擔心原則弄巧反拙,上市公司面對驟增的投資者查詢時「唔小心講多咗」本應保密的資料。他指現時制度已相當完善,「有乜需要為咗外國有,香港就要去做?」
滬港通已半歲大,中港基金互認7月開通,深港通預期在年內啟動,此份諮詢文件中暫未提及非證監持牌法團的內地及海外投資者,是否一視同仁受約束。投資基金公會行政總裁黃王慈明指,該會會員多為跨國基金公司,內部已有相關規定,而內地基金同業面對的監管要求亦一向嚴格。公會原則上歡迎加強監察上市公司,「係國際大勢所趨」,但希望當局與業界討論更多執行細節及監管期望。諮詢至下周二(6月2日)完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