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李怡) - 李怡

言論
(李怡) - 李怡

【小評】
撐政府、維護公權力、支持執法的言論,與言論自由無關,否則北韓、中共國就是全世界最有言論自由的國家了。即使是民主國家,言論自由的意義都是鼓勵人民就公共事務發表意見、廣泛討論,俾能使政府受監督;新聞自由作為第四權,它的主要功能更在於「防止政府任何部門欺騙人民」。美國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民權運動和反越戰運動最蓬勃的時期,社會沉默大多數未必支持這兩個運動,可能大部份人還是喜歡穩定與繁榮,但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的趨向一直是批評政府施政、爭取黑人平權和反對介入越戰泥淖深陷;你不能說總統的聲音、支持政府的聲音是言論自由,因為這種言論是施政權力的一部份。
法國《查理周刊》被恐怖分子襲擊,於是人民上街說「我們都是查理」;艾未未、李旺陽受迫害,於是香港人喊出「我們都是艾未未」「我們都是李旺陽」。言論自由一定站在無權者、弱勢的一方。文明社會不會有任何新聞團體參加支持政府言論的所謂「示威」,若有聲音說「我們都是梁振英」,那真是國際笑話了。

李怡
(本欄每周二、四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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