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必須維護程序公義(時事評論員 馮志豪) - 馮志豪

入境處必須維護程序公義
(時事評論員 馮志豪) - 馮志豪

報稱12歲的內地男童肖友懷,非法居留九年後與外婆一起投案,盼望能獲酌情留港,事件曝光後引起極大爭議。有不少意見認為肖友懷事件恐成為先例,令日後會有更多類似的聲稱逾期居留案件。
雖然,若肖友懷的不幸屬實,的而且確是一宗令人心痛的事,亦是一宗人道事件,可是我們同時亦要平衡程序公義,這樣才能對其他正等待單程證的申請人公平。
自香港在1980年取消抵壘政策,所有非法留港的人士均執行即捕即解,一般來說,逾期或非法居留均需面對刑責及進行遣返。就以此單一事件的討論,肖在國內雖報稱無親人,但是內地,特別是沿海地區的大城市已經有非常理想的社會保障以照顧兒童的福利事宜,而且工聯會在國內有完善的服務,其實就可以擔當適當的角色以讓肖童獲得照顧。
肖友懷的事件,令人想起在千禧年代發生的談雅然案,同樣地談與肖一樣都是所謂三非兒童,終審法院最後亦在2001年裁定談雅然沒有居港權。當時社會的輿論普遍同情談雅然,除了可能因為她成績優異外,時代背景上當時港人亦沒有與內地人有太大的矛盾,縱然如此,談亦沒有獲入境處的酌情而獲得居留權,她只是循正途向內地公安機關申請單程證,最後獲批來港。
因此同樣道理,肖友懷的情況,雖然兒童留港可令其有較大的福祉,但入境處不能就此輕率地批出單程證,反而應該讓肖童申請單程證來港,以維護目前申請程序的公平性。
另外,我們不得不留意的是,工聯會陳婉嫻在此事件上的手法,她安排記者會及讓傳媒拍攝自首過程,又引領肖童往學校進行評估並全程予傳媒採訪,當中除了「騷味」甚濃外,亦似乎有向港府施壓的舉措。雖然高調施壓是一些社區組織常見的工作手法,但是這些社會行動往往是爭取應有之義,而非要求將不合法的事件合理化。我們值得關注的是這宗事件,立法會議員的角色究竟是甚麼,她既是一個立法者,卻意圖令法治和程序公義的精神被破壞,亦令肖友懷與外婆被暴露於鎂光燈下,這究竟是不是工聯會作為社區工作者應有之義?
綜觀事件,自莊豐源或談雅然案後,其實在法律上實在無理由讓肖童留港;而在情理的考慮上,暫留在國內生活以輪候單程證,以此案的關注程度,肖童相信亦毋須多久就能獲批到港,那又為何要獲酌情而破壞行之有效的程序呢?

馮志豪
時事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