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137槍」案的9名警員,以「不是黑人警員」的身份入稟聯邦法院,反控告當局種族歧視白人,又指因為他們是白人警員於執勤時槍殺了黑人,就要承受比黑人警員較差的紀律安排和處分。
9名入稟的警員中,8人是白人,餘下一人是拉丁裔,他們控告克利夫蘭市、巿長、現任和時任警察局長及現任和時任安全總監歧視、侵犯公民權利和違反僱傭合約。
入稟狀指,當局的處理手法存有嚴重差別,正因為他們並非黑人,他們於事後需承受的懲罰比黑人警員更嚴苛。一般警員開槍射死人的案件,警員需接受45天冷靜期,除了要接受暫時性的有薪休假,復職後亦只能從事沉悶和瑣碎的工作,例如在健身室值班,但白人警員的冷靜期明顯較長。
9人認為這些安排影響他們的晉升、調職及再度就業機會,令非黑人警員承受巨大壓力。此外,涉案的5名警方高層就被控較輕的失職罪,案件在7月開審;而數十名警員亦被紀律處分。
Clevescene網站/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