靚仔醫生偷食人妻人夫提告反要賠錢?

靚仔醫生偷食人妻
人夫提告反要賠錢?

台北一名已婚急症室醫生,竟與藥廠已婚女職員發生婚外情,令對方懷孕後叫她墮胎。她的丈夫發現事件後,告上法院,醫生最終需賠約一百零一萬港元,並簽下保密協議。但其後發現醫生仍與妻子有聯絡,再度鬧上法院,但法官認為醫生與藥廠女職員僅工作上接觸,反判他違反保密協議,要向醫生賠償約五十萬港元。

該名三十七歲出軌醫生詹佳孟,原本有一名結婚七年,長相甜美、身材窈窕的妻子,並育有一女。但他在前年因工作關係認識一間藥廠,一名姓蕭的三十六歲女職員,兩三個月後暗地交往,其後更發生性關係。前年十一月,蕭女發現懷孕,為了避免東窗事發、選擇墮胎。二人感情原本無人知曉,直到其丈夫無意間發現一份墮胎同意書,一怒之下跑到台北捉姦並提告。雙方經調解後,醫生賠錢並承諾斷絕往來,並互相簽下保密協議書,承諾永久保密、不干擾彼此生活。

蕭女於去年二月與丈夫離婚,豈料之後丈夫發現醫生在二人離婚前,不僅借了蕭女約十五萬港元,還買了手提電腦給她,認為二人藕斷絲連,才導致他與蕭女離婚,氣得再告上法院,要求醫生再賠償一百零一萬港元。

法院調查後認為,急診醫生與擔任藥廠業務的女職員只是工作上往來;至於借錢與買電腦,醫生坦承有幫蕭女還車貸,但只是幫助朋友,而電腦買來沒兩天已退還,並無贈與。由於他無法舉證醫生與蕭女私下交往,法官審理時考量雙方簽下保密協議到蕭女與丈夫離婚之間,醫生並無影響婚姻的行為,判醫生不須賠償。

反而蕭女前夫去年二月委託姓陳男子到醫院找人,在急診室叫囂,甚至將雙方簽訂的和解書給別人過目,又打電話給醫生騷擾,令醫生父親知曉婚外情,被醫生反控違反保密協議,法官認為蕭女前夫確實違反協議內容,日前判他須賠償醫生五十萬港元。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