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星島新聞集團就早前舉辦的全港校際辯論比賽示威活動,向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人民力量譚香文及譚得志發律師信,要求賠償。梁國雄回應指出,看不到對方作出民事訴訟的理由,亦不明白對方有甚麼損失,強調當日只是示威,並非騷擾辯論比賽。
指滋擾辯論賽
星島新聞集團早前舉辦全港校際辯論賽,邀請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出席。活動期間,梁國雄、人力成員譚香文及譚得志等在場內舉起雨傘及標語示威。《星島日報》昨報道,已向3人發律師信,指示威行動令活動受妨害、滋擾及中斷,對主辦機構造成損失,要求賠償,及承諾不再在主辦機構日後的活動作出同樣行為,又要求他們在5日內回覆,否則展開法律訴訟程序。星島代表早前已就事件報警。
梁國雄稱,看不到任何作出民事訴訟的理由,也不明白對方有甚麼損失,指只是向林鄭月娥示威,「如果法官話受理就受理,我睇唔到民事訴訟理由。我哋只係去示威,唔係想騷擾辯論比賽,如果係就會喺辯論時嘈啦!」
譚得志就指未收到律師信,若收到會尋求法律意見,但不會影響他未來的示威活動,「民事索償係咪話我哋嘅行動令佢有經濟上損失?但嗰日唔使買票,剪報紙報頭(入場),咁究竟要賠償佢乜嘢損失呢?」
■記者譚靜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