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報稱居於護老院的無業漢去年佔領運動期間,於九龍塘香島中學外牆以黑色噴漆寫上「特首犯法無罪人民無權佔中」字眼,被控刑事毀壞罪。案件原定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惟控方決定撤控,改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無業漢獲准自簽1,000元、守行為一年,他已向校方賠償約100元的清潔費用。
被告陳燦光(56歲)被控於去年10月31日,刑毀九龍塘香島中學的外牆。被告早前提堂時自稱患有精神病,又曾於警誡下否認刑毀,揚言塗污中學外牆只屬塗鴉。
根據報道,案發當日早上近7時,被告在校園外牆噴寫字句,遭男職員發現及喝止。被告逃跑被職員截停,其間兩人糾纏。警方接報到場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KTCC5323/14
■記者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