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銀香港一名任職銷售員的中年客戶,因妻兒均有病患,2006年在中銀職員介紹下,投資債券以應付醫療開支。他已指示中銀職員作保守及低風險投資,不料雷曼破產,竟令他血本無歸。他指中銀職員作失實陳述,沒有講解投資風險,遂於大前年入稟高等法院向中銀追討共22萬美元(折約171萬港元)的投資損失。案件原定今年9月開審,與訟雙方昨向法官表示已達成和解協議,法官遂中止訴訟。沒有律師代表的原告王耀在散庭後拒接受訪問,表示事件已完結。據入稟狀,原告年少時有小兒麻痹症,其妻2003年確診乳癌,大前年又動手術切除子宮肌瘤;長子則患先天性心臟病,次子有自閉症及學習障礙。
案件編號:HCA1649/12
■記者梁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