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為證14歲仔懂辨對錯襲警案擬傳被告教師作供

控方為證14歲仔懂辨對錯
襲警案擬傳被告教師作供

【本報訊】14歲男學生涉於「光復元朗」反水貨客示威中襲警,控方昨透露將於審訊時傳召男生所讀學校的教師作供,以證男生曾在學習德育,懂得分辨對錯。有律師直言此舉不常見,認為沒必要傳召教師;但有法律界人士指男生年紀太輕,控方要證明他能分對錯,確立他有犯罪意圖。
記者:蘇曉欣 樊素心

律師梁永鏗直言此情況少見,「唔知傳召老師出嚟有乜關係」,男生非十分年輕,若稱他不知何謂犯罪實屬無稽。大律師陸偉雄則認為男生只有14歲,仍是一位小朋友,受普通法假定10至16歲少年無能力犯罪的條文所規限,因此控方需傳召教師以證男生能分辨對錯,從而進一步鞏固控方指控,確立他有犯罪意圖。而教師及社工均屬就此作證的理想人選,做法並不罕見。
男生與被捕時血流披面的女文員吳麗英(30歲)否認於今年3月1日,在壽富街及橋樂坊交界襲擊總督察陳嘉寶。同案兩男生被告鄺振駹(20歲)及潘子行(22歲)則否認同日在元朗阻差辦公。案件6月29日開審,吳及鄺將由大律師劉偉聰義助應訊。控方將傳召6名證人包括涉案警員及教師。
另外,佔中示威者去年12月1日清晨聚集金鐘海富中心,當中文員蘇永健(30歲)及佔中義工吳定邦(38歲)被控襲警一案,辯方昨指吳在警署遭警員恐嚇下非自願地落口供,故反對將記錄吳有所招認的警誡供詞呈堂。

警涉令示威者脫褲下跪

辯方盤問負責錄取口供的警員陳贊詩時指,陳令吳除褲及下跪,並對吳說:「如果你去驗傷,搞搞震無幫襯,我就用任何一單佔中案搞死你。」陳更着吳勿向陳偉業投訴。但陳否認。
蘇、吳兩人原被控三項襲警罪及一項交替的普通襲擊罪,控方昨加控吳一項普通襲擊罪。
案件編號:TMCC570/15,ESCC3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