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就移交逃犯達共識

港澳就移交逃犯達共識

【本報訊】澳門傳媒報道,當地法改局長朱琳琳回覆立法會議員關翠杏書面質詢,表示港澳兩地已就移交逃犯安排及刑事司法互助的內容及具體條款多次磋商,包括研究兩地不同法律制度的規定和法律用語。本港保安局回覆指,港府與澳門政府的專家小組正商討兩地的移交逃犯安排,雙方希望可以盡快落實安排。
本港富商華人置業前主席劉鑾雄及南華足球隊前班主兼商人羅傑承去年三月被澳門初級法院裁定行賄及清洗黑錢罪成,各判囚5年3個月,案件正候上訴。澳門大律師洪榮坤指當地立法機關及非政府組織均有就文本提供意見,至於劉、羅二人會否被引渡到澳門,視乎文本有沒有追溯力。本港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則指,除了追溯力,亦要考慮被引渡者干犯的罪行,他指洗黑錢及行賄均屬此列,但被判死刑者及政治犯則不適用。
■記者張嘉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