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錯智障男】
【本報訊】警方拉錯智障男事件,事主家屬昨午往投訴警察課正式投訴。除早前提及的無家人陪同錄口供、無安排服藥及疑揑造口供等,更首次提到警方在事主住所取證期間,涉以引導性手法取證,企圖增加指證事主的證據。
記者:馬志剛
事主兄嫂二人在工黨立法會議員張超雄陪同下,步入灣仔警察總部投訴警察課正式提出投訴,以及錄取口供。事主兄長歐先生歸納投訴要點,主要是懷疑揑造口供、未有即時處理不在場證據、未有處理服藥及生理需要,以及高調發放錯誤訊息誤導公眾。
「希望警察正視問題」
家屬提交警方的投訴內容有11點,其中首次披露在事主住所取證時,家屬指控警方取證方式極具引導性,不是由疑犯自願作答,「是錯誤及卑劣的手法」,質疑警方就其自己所知案情,強行撿取與案情符合的證物,並要求事主確認。張超雄早前曾透露,警方當日宣稱搜出事主行兇時所穿衣物。
他們又認為,警方發佈消息的方式及內容失當,向傳媒透露疑犯憎恨狗隻而與死者爭執,全無事實根據,令人極度遺憾。事主兄長歐先生表示,今次投訴涉及牽涉此案的警員及相關決策人員,指現階段會先等警方回應,再考慮如何跟進,不排除有進一步法律行動。他重申,投訴「唔係要攞番乜嘢賠償,最主要希望警察正視問題,之後改善」。